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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远离非法集资陷阱?这些典型案例需了解!
时间:2024-02-26     阅读次数:449

江西博德律师事务所 2024-02-26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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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几年,各类经济犯罪案件高发,为了广大人民群众能够远离“非法集资”陷阱,防范财产损失,守住“钱袋子”,今天小编来与您聊一聊“非法集资”那些事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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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是非法集资

非法集资,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,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,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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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法集资的后果

一是投资者经济损失难以挽回。不法分子募集钱款后,将钱款挥霍、转移、消费等,待到案发时公司及个人账户早已分文不剩,投资者很难收回本金。

二是非法集资严重扰乱社会经济、金融秩序,造成不稳定因素,容易引发社会风险,破坏社会和谐。



下面,一起看几个典型案例吧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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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例一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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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情简介

被告人王某某等人以虚构经营拍卖业务等项目需要资金为名,以高额回报为诱饵,通过打电话、举办讲座等途径,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,募集资金一百万余元。法院以集资诈骗罪,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十一年,剥夺政治权利二年,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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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官提示

并非所有公司都具有向公众吸收资金的资质,广大消费者在投资前应核实公司是否具有营业执照,是否具有金融从业资质和金融许可证,并且核对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是否包括所宣传的项目类型,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,不要盲目相信“高额回报、保本保息”等说辞。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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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例二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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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情简介

被告人崔某某等人以投资国外稀有矿产项目为名,以巨额盈利为诱饵,采用组织抽奖、发放廉价假矿石等形式,募集资金五十余万元。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崔某某有期徒刑六年,罚金人民币六万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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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官提示

新概念、新行业在具有无限商机的同时,也潜藏着巨大的风险隐患。元宇宙、虚拟货币、数字藏品、“网上跨境证券交易”等概念虽热门新潮,但无法保证一本万利、稳赚不赔,不要盲目跟风将资金投入自己并不了解的领域,新概念有风险,投资须谨慎。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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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例三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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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情简介

被告人杜某某以经销茶叶为名,以高额返利、分配股权为诱饵,吸收社会公众投资,募集资金一百余万元。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杜某某有期徒刑十二年,剥夺政治权利三年,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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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官提示

不少非法集资活动都打着乡村振兴、绿色转型、“一带一路”等“落实政策”的旗号,从表面来看确实符合国家大政方针所指的方向,但实际上项目是否存在,该行业领域是否真的具有政策支持,都要打一个问号。因此在投资前,不要被所谓的“高额回报、国家支持”等说辞冲昏头脑,做好功课,详细了解行业政策,才能确保财产不受损失。





来源: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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