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江西博德律师事务所 2025年10月27日
第105期 编号:JXBD2025001027
殡葬服务关乎群众“身后事”
是民生福祉的重要一环
周某身为殡葬服务中心人员
竟利用职权敛财近百万
案情回顾
周某在某殡葬服务中心任职期间,瞄准殡葬服务高利润环节,利用项目审批、用品采购、款项结算等核心职权,为11名供应商、工程方提供“帮助”,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94.701378万元。
2025年3月,周某被留置审查,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调查机关已经掌握的受贿事实,主动交代了调查机关不掌握的受贿事实。案发后,周某退缴全部违法所得。
法院审理
法院经审理认为,被告人周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为他人谋取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共计94.701378万元人民币,数额巨大,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。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周某犯受贿罪的事实及罪名成立。为维护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及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,综合被告人周某受贿具体行为、时间跨度、认罪认罚态度及退赔退缴情况,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三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。被告人周某退缴在案的受贿犯罪所得人民币94.701378万元,依法予以没收,上缴国库。
法条链接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
第三百八十五条【受贿罪】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索取他人财物的,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为他人谋取利益的,是受贿罪。
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,违反国家规定,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、手续费,归个人所有的,以受贿论处。
权力是人民赋予的“公器”
而非个人牟利的工具
将职权异化为敛财工具
必将受到法律严惩




关注微信公众号

博德律师事务所--追求优质,精益求精
江西博德律师事务所
总所地址: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九洲大街1188号金碧华府4号楼106号
分所地址: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澄湖西路177号
电话:18970812446
备案号:赣ICP备2020010385号-1 技术支持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