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江西博德律师事务所 2025年12月09日
第129期 编号:JXBD2025001209
编者 | 博德微信运营团队
办理一张新信用卡
只要消费满8次
押金就原路返还
2024年5月至8月,被告人吴某、郭某、杨某三人通过电话推销形式,谎称自己是银行工作人员,可提供上门办卡服务。
三人在多地帮助被害人申请办理信用卡时,以需缴纳制卡费、押金为由,要求被害人支付费用,并承诺新办的信用卡消费满8次后会将押金原路返还。事后,多名被害人要求吴某等人退还押金,均被其以各种理由拖延、拒绝,仅少数被害人收回押金。经查,吴某、郭某、杨某分别骗取被害人人民币11220元、7250元、6430元。
法院经审理认为,被告人吴某、郭某、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采用虚构事实、隐瞒真相的方法,合谋或单独骗取他人钱财,数额较大,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。三人共同谋划并实施诈骗,构成共同犯罪,均系主犯。综合考虑三人的犯罪事实、性质、情节、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有自首、认罪认罚、退赔被害人损失等情况,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吴某、郭某、杨某拘役四个月至有期徒刑七个月不等的刑罚,均并处罚金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
第二百六十六条【诈骗罪】诈骗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本法另有规定的,依照规定。
办理信用卡
务必通过正规渠道
遇到电话推销时保持警惕
如发现上当受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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