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有人借助网络平台公开兜售毒品 妄图线上联络、线下交易法律制裁 难道真能躲过吗? 案情简介 2026年1月4日,武某在网上公开宣称可售卖毒品,李某见到信息后,通过线上与武某约定购买15克冰毒,单价每克3000元,另加车费5000元,总计50000元,由武某亲自送货交易。 2026年1月5日18时许,武某前往与李某约定的某酒店完成毒品交易,交易结束后被民警抓获。民警当场从武某身上查获毒资50000元,从李某处缴获疑似毒品一包。经称量,该毒品疑似物净重16.14克。经鉴定,毒品疑似物中检出甲基苯丙胺(冰毒)成分。另查,武某曾因毒品犯罪被判刑,属于毒品再犯,同时还有故意毁坏财物的犯罪前科。案件办理过程中,武某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悔过书。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,被告人武某明知是甲基苯丙胺仍予以贩卖,涉案毒品数量较大,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。被告人武某系毒品再犯,且存在故意犯罪前科,依法应当从重处罚;鉴于其自愿认罪认罚,依法可从宽处理。 综上,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武某犯贩卖毒品罪,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。该判决已生效。 案例说法 毒品不仅会摧毁个人身体健康、扭曲心智,还极易诱发盗窃、抢劫、暴力犯罪等一系列次生案件,严重扰乱社会秩序。如今网络平台已成为部分不法分子的贩毒新渠道,作案方式愈发隐蔽,但这并不能规避法律制裁。 本案中,被告人武某公开在网络发布售毒信息,主动实施毒品贩卖行为,涉案甲基苯丙胺超10克,属于法律规定“数量较大”的情形。同时其属于毒品再犯,主观恶性大,依法应从重处罚。虽然武某认罪认罚获得从宽处理,但综合其犯罪情节、前科情况,法院依法对其判处相应刑罚。 案例提醒,我国对毒品犯罪始终保持零容忍、严打击的态度。无论线上线下,任何贩卖、运输、制造毒品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。市民朋友切勿因贪图高额暴利以身试法,也不要轻信网络上的涉毒信息,发现涉毒违法线索,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。让我们共同抵制毒品、守护社会平安。 法条链接 供稿:坪山区法院
转载于公众号: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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