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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半夜凿壁入室,窃取文物46件及瓷器5件!
时间:2023-12-07     阅读次数:336

江西博德律师事务所 2023-12-07 

白天进村收老物件时

看中了村民家的旧瓷器

男子竟半夜凿壁入室

一个不落统统偷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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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情回顾

徐某是一个古玩贩子,曾因盗窃入狱四年,出狱后经常到周围的村庄收铜钱和一些老物件,再转手售卖。2023年7月20日下午,徐某到南昌某村子收铜钱,见到一栋外观十分老旧的房子,便上前询问院子里的老人刘某是否有铜钱出售。刘某表示想把家里的一些老瓷碗和瓷罐子卖了,并带着徐某走进家中的杂物间。徐某注意到刘某要卖的青花瓷上都有泥土,判断这些物件可能有些年份,决定购买。因收购价钱未达成一致,徐某离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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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徐某并未死心,第二天晚上,他来到刘某家,将房屋墙壁凿出大洞,后通过该洞入室,窃得青花瓷罐3件、瓷器香炉1件、青花小杯42件、青花瓷盘5件。


经鉴定,青花瓷罐、瓷器香炉、青花小杯均为清代一般文物,价值人民币共计4190元。案发后,所窃瓷器被公安机关收缴发还给刘某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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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院审理

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,被告人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采取秘密的破坏性手段,入户窃取一般文物46件及瓷器5件,价值共计人民币4190元,数额较大,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。且系累犯,依法应从重处罚。但其具有坦白情节,依法可从轻处罚;认罪认罚,依法可从宽处理;且所盗物品已被公安机关追缴并发还被害人,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。


综上,法院依法判处徐某有期徒刑一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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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综合南昌市青山湖区法院、江西法院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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