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西博德律师事务所 2025年04月09日
在很多刑事律师看来,刑事案件走到检察院阶段,律师可开展的工作无非就是阅卷、会见、做认罪认罚三件事,有的一顿操作下来“猛如虎,但效果甚微”,客户有抱怨,但律师自认为尽力了,也很委屈,问题究竟出来在哪里?本次就律师方面谈谈检察院阶段律师要做的哪些具体工作,下次再谈客户要从哪些方面进行配合,毕竟独木难成桥,单靠律师一人,效果有限。
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,律师的工作至关重要,涉及多个关键环节,为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,归纳起来共有八个环节或者说八项工作需要律师及时跟进,现分点进行阐述:
一、全面阅卷与证据分析
案卷材料到达检察院后,律师需要及时查阅、复制案卷材料。此时律师可依法申请查阅公安机关移送的全部案卷材料(包括证据目录、讯问笔录、证人证言、物证、书证等),全面掌握案件事实。要在阅卷的基础上要做好证据审查与漏洞挖掘。例如,分析证据的合法性、真实性、关联性,识别证据链断裂、矛盾或取证程序违法(如刑讯逼供)等问题。重点审查是否存在无罪、罪轻或减轻/免除刑罚的证据。
二、会见犯罪嫌疑人
律师要核实案件细节,向嫌疑人确认笔录真实性,了解其辩解意见及案件细节,比对与案卷记录的差异。同时做好法律咨询与权利告知工作。解释涉嫌罪名的构成要件、量刑标准及认罪认罚的法律后果,确保当事人知情权。告知其在审查起诉阶段的权利(如申请变更强制措施、提出申诉等)。
三、调查取证与证据排除
律师要主动收集有利证据。调取物证、书证、证人证言等,或申请检察院、法院调取未随案移送的证据。排除非法证据时,对存在刑讯逼供、超期羁押等非法取证情形的证据,提交《排除非法证据申请书》。
四、提交法律意见与沟通
1. 撰写《法律意见书》
向检察院提出案件定性错误、证据不足、情节轻微等意见,建议不起诉(法定/酌定/附条件不起诉)或变更罪名。
2. 与检察官沟通协商
就案件事实、证据、法律适用及量刑建议与检察官交换意见,争取不起诉或从宽处理。
五、强制措施审查与变更
如果羁押期限过长,律师可以强制措施审查与变更。申请取保候审时,应结合案情及嫌疑人社会危险性,提交《取保候审申请书》。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时,对已被逮捕的嫌疑人,申请检察院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,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。
六、认罪认罚程序参与
律师应协助嫌疑人理解认罪认罚的性质及后果,与检察院协商量刑幅度、缓刑适用等。确保嫌疑人在自愿、知情前提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,避免被迫认罪。
七、不起诉或起诉应对
1. 推动不起诉决定
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案件(如证据不足、情节轻微),积极争取不起诉。
2. 预判起诉方向
若检察院提起公诉,分析起诉书指控内容,制定庭审辩护策略(如无罪、罪轻辩护)。
八、监督程序合法性
1. 纠正违法行为
对超期羁押、违法讯问等行为,向检察院提出申诉、控告,必要时申请检察监督。
2. 参与听证程序
对存在重大争议的案件,申请检察院召开听证会,公开听取各方意见。
通过上述系统性工作,律师能够在审查起诉阶段有效影响案件走向,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权益,为后续审判阶段奠定坚实基础,至此,可以说律师尽力了,其结果不会太差,当事人及其家属至少心理上的落差及反弹也不会太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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