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生命权属于一个人赖以生存的权利,是不可逾越的法律底线
生命权是人赖以维系生存的最高人格利益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二条明确其不受任何非法侵害。简单说,只要是因为某个人或某家单位的过错,比如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、违规操作等,导致他人受伤甚至死亡,过错方就必须依法赔偿。不过实际情况往往复杂,比如一起事故可能涉及商家、同事、用人单位等多方,这时候就得结合具体场景,一步步理清责任。
从劳动场所到消费场景,因过错行为导致他人生命丧失的,侵权人需依法承担赔偿责任。实践中,生命权纠纷常涉及多方主体,责任认定需结合具体场景精准判断,这也是劳动与侵权领域的维权难点。
二、几个典型场景,,看看责任到底怎么分
1、未成年人是法律特别保护的对象,某餐馆给未成年人卖酒出事,商家肯定跑不了
之前有过这么一起真实案例:16 岁的小林和同学去一家叫 “德某” 的餐厅聚餐,服务员没问年龄、也没看身份证,就给他们上了白酒。小林喝了不少后意识模糊,回家路上不小心摔倒,最后因为伤势太重没救回来。
法院判的时候明确说了:餐厅明知道未成年人不能喝酒,还不核实身份就卖酒,这种行为本身就违法,而且和小林的死亡有直接关系,必须担责。另外,和小林一起喝酒的同学没及时制止、没送他回家,也得承担一部分责任;小林的家长没看好孩子,没提醒他不能喝酒,也有监护不到位的责任。这事儿提醒大家:商家对未成年人的安全保障不是“可选义务”,是法律明确要求的,一旦违反,肯定要负责。
2. 外卖骑手送单时受伤,除了平台保障,第三方有错也得赔
外卖骑手冯师傅就遇到过这样的事:他给小区住户送单时,小区的电动门突然关了,他没来得及躲,被门夹伤了腿,住了好几天院。一开始冯师傅走了职业伤害保障,拿到了一部分赔偿,但后续治疗费还不够,他又找物业公司索赔。
有人觉得“已经走了职业保障,就不能再找物业了”,但法院不这么判。法院说:物业公司是电动门的管理者,关门时没留足够的安全时间,明显有过错,得承担侵权责任;而职业伤害保障是平台给骑手的社保福利,和物业公司的侵权赔偿是两码事,冯师傅可以同时要这两笔钱。这对咱们外卖骑手、快递员这类新职业从业者来说,是个重要提醒:工作中受伤,除了找平台,要是第三方有过错,也能找对方维权。
3. 员工上班时突发疾病,不算工伤也可能向公司追责
某食品加工厂的员工老李,平时身体看着还行,没跟公司说过自己有心脏病。有一次连续加班分拣货物,突然晕倒,送医后没抢救过来。老李家人一开始想认定工伤,但因为是突发疾病,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,就转而找公司要侵权赔偿。
法院审理后认为:公司有两点做得不对—— 一是没给老李做入职体检,不知道他的身体状况;二是安排的加班强度,超出了普通人的承受范围,这和老李突发疾病有一定关系。不过老李自己没主动说有心脏病,也是重要原因,所以最后判公司承担 20% 的责任,赔偿了一部分钱。这说明:就算不算工伤,只要公司在用工上不规范,比如没做体检、强制加班,而且这些行为和员工的伤害有关,公司还是得担责。
三、维权别慌:记住这几步,证据和程序都重要
遇到上述这些纠纷,大家常犯的错是“证据丢了”“不知道去哪告”,其实只要抓住关键,维权并不难:
首先是留好证据。得把三方面材料保存好:能证明对方有错的(比如事发现场的监控、在场人的证言,要是工作相关的,劳动合同、考勤记录也得留着);能说明伤害后果的(医院的诊断书、缴费单,要是不幸离世,死亡证明得收好);能证明“对方的错导致了伤害” 的(比如专业机构的鉴定报告)。这些材料缺了一样,都可能影响维权结果。
然后是知道能要哪些赔偿。一般包括医疗费、丧葬费(如果是死亡)、死亡赔偿金,还有精神损害抚慰金。具体能要多少,会参考当地的职工平均工资、死者年龄等因素,比如死亡赔偿金,通常是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20 倍。
最后是选对维权路径。要是和用人单位有关的纠纷,比如工伤认定不成要追责,得先去劳动仲裁;要是和商家、物业公司这类第三方有关,比如餐厅卖酒、小区门夹人,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。记住,从知道自己权益被侵害那天起,三年内得行动,过了时间再维权,就难了。
四、总之:责任要尽到,权益要护好
生命权纠纷看着复杂,其实核心就是“谁有错谁担责”。对商家、用人单位来说,得多上点心:餐厅别给未成年人卖酒,公司别强制员工加班、要做好入职体检;对咱们普通人来说,要是遇到这类事,别慌,先留证据,再按步骤维权。
我们劳动与侵权专委会也会一直关注这类纠纷,帮大家理清法律边界,不管是劳动者还是消费者,都能在权益受侵害时,有法可依、有处可寻。
关注微信公众号
江西博德律师事务所
总所地址: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九洲大街1188号金碧华府4号楼106号
分所地址: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澄湖西路177号
电话:18970812446
备案号:赣ICP备2020010385号-1 技术支持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