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编者 | 劳动与侵权专委会 万晴
在集团化经营模式下,员工被安排到子公司或关联企业工作的情况十分常见。不少劳动者会遇到这样的困惑:跟随公司安排换岗,与原单位签了终止协议、和新单位签了新合同,后续被新单位解雇时,工龄只能从新单位入职时算起吗?之前在集团的工作年限就“白干”了?
近日,郭某与所在集团及子公司的劳动争议案件,就给出了明确答案。今天,我们结合这起典型案例,为大家解读关联公司调岗中的工龄计算问题,无论是企业人力部门还是劳动者,都值得重点关注!
案例还原
- Case Analysis -
调岗后被解雇,工龄起算引争议
郭某原本是某集团公司的员工,后因集团业务调整,被公司安排到旗下子公司工作。按照集团要求,郭某先与集团签订了劳动关系终止协议,随后与子公司签订了新的劳动合同,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未发生实质性变化。
然而,在劳动合同履行一段时间后,子公司以相关理由解除了与郭某的劳动合同。在协商经济补偿时,双方产生了严重分歧:子公司认为,郭某的工龄应从其入职子公司之日起计算,仅同意支付在本公司工作期间的经济补偿;但郭某主张,自己是被集团安排调岗,并非主动离职,工龄应合并计算在集团和子公司的全部工作年限。
双方协商无果后,郭某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。最终,仲裁委支持了郭某的主张,裁决子公司在支付经济补偿时,应连续计算郭某在集团的工作年限。
法律依据
- Legal Basis -
工龄连续计算,有明确法律支撑
这起案件的裁决结果,并非仲裁委的自由裁量,而是有充分的法律依据作为支撑。核心法律条款主要有两条:
1.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》第十条规定: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,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。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,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、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,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。
2.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(一)》第四十六条:明确了“非因本人原因”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的几种情形,其中就包括用人单位及其关联企业与劳动者轮流订立劳动合同等。
结合郭某的案例来看,其岗位调动是集团主导的安排,并非本人主动申请,完全符合“非因本人原因”的认定标准。即便郭某与集团签订了终止协议,该协议也不能改变“用人单位安排调动”的核心事实,更不能成为子公司将其工龄“清零”的理由。法律的这一规定,本质上是为了防止用人单位利用关联企业的独立法人地位,通过形式上的合同换签来规避支付经济补偿等法定义务,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。
律师提示
- Attorney's Note -
企业与劳动者都需避坑!
实践中,类似郭某这样的关联公司调岗工龄争议不在少数。部分企业试图通过“切香肠式用工”的手段,借助关联公司间的人员调动中断劳动者工龄,从而降低解除劳动合同时的经济补偿成本,但这种做法往往会引发劳动纠纷,最终企业不仅需要足额支付补偿,还可能损害自身商誉。针对这一问题,我们分别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给出专业提示:
(一)针对用人单位
1.提前规划,明确约定:在集团内部或关联公司之间调配员工时,切勿想当然地认为换签合同就可以重新计算工龄。应提前做好用工规划,通过书面协议明确工龄连续计算、待遇衔接、社保缴纳等关键事宜,避免事后产生争议。
2.规范协议内容:与劳动者签署原劳动关系终止协议时,必须确保协议内容不违反工龄连续计算的强制性法律规定。否则,相关条款可能被认定为无效,企业仍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3.明确责任主体:在安排员工调动时,可通过协议明确未来若解除劳动合同,经济补偿的最终承担主体,并做好内部结算工作,避免后续关联公司之间互相推诿责任。
(二)针对劳动者
1.留存关键证据:在遇到用人单位安排的关联公司调动时,一定要注意保留能证明调动是由用人单位发起和安排的相关证据,比如书面调岗通知、公司内部邮件、与人力部门的聊天记录、会议纪要等,这些证据将成为后续维权的重要支撑。
2.谨慎签署文件:在签署任何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文件前,务必仔细阅读文件内容,清楚了解其对工龄计算及后续经济补偿的影响。如果对文件内容有疑问,应及时向公司提出,必要时可咨询专业律师,切勿盲目签字。
3.依法主张权利:如果在新单位被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,且用人单位拒绝合并计算工龄支付经济补偿时,劳动者要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权,依法主张将前后工龄合并计算,确保自己获得足额的经济补偿。
结语
工龄不仅关系到经济补偿的计算,还影响着年休假天数、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等诸多劳动者的核心权益。法律明确规定关联公司调岗非因本人原因的工龄连续计算,就是为了堵住用人单位的“避责漏洞”。
在此提醒用人单位,规范用工才是企业长远发展的基石,切勿试图通过不正当手段规避法律责任;同时也希望劳动者提高维权意识,妥善留存相关证据,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,及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,让自己的每一份工作付出都能得到应有的保障。
如果您遇到了劳动纠纷相关的问题,欢迎随时联系我们,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和维权指导!





关注微信公众号

博德律师事务所--追求优质,精益求精
江西博德律师事务所
总所地址: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九洲大街1188号金碧华府4号楼106号
分所地址: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澄湖西路177号
电话:18970812446
备案号:赣ICP备2020010385号-1 技术支持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