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阿Sir男友”频频要钱?小心有诈!-江西博德律师事务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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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阿Sir男友”频频要钱?小心有诈!
时间:2026-07-27     阅读次数:21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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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52期  编号:JXBD202600727

单位 | 江西博德南昌县律师事务所
编者 | 博德微信运营团队

可靠的警察身份

是骗子抛出的诱饵

浪漫的邂逅相恋

是骗子布下的陷阱


案情简介

2019年底,刘某(男)与杨某(女)结识,并互加微信好友。刘某自称在公安机关工作,杨某因此对其心生崇敬与好感。


2020年,刘某突然“消失”,直到2024年5月才再次联系杨某。彼时,刘某隐瞒其已婚已育及刚刚刑满释放的真实情况,谎称此前系因参与异地保密专项工作而被迫失联。凭借精心编造的说辞,刘某成功打消了杨某的疑虑。在其热烈追求下,双方确立了恋爱关系。


交往期间,刘某频繁向杨某吹嘘自己出警、练枪、缉毒等“英勇事迹”。在取得杨某信任后,刘某开始编造亲戚乔迁随礼、转让公司股份需交律师费、父亲生病住院等各种事由,多次向杨某索要钱财。同时,他还注册多个微信账号,假扮多个角色进行圆谎,持续诱导杨某转账。


2024年8月底,杨某查出怀孕。刘某得知后,虚构自己“出车祸”“活不下去”等谎言,通过微信小号,以不同身份劝其堕胎。最终,在巨大的精神压力下,杨某选择终止妊娠。


2024年10月,身心饱受摧残的杨某经反复思量,察觉事有蹊跷,遂向公安机关报案。次日,刘某被抓获归案。经查,刘某累计骗取杨某共计人民币6千余元。案发后,刘某某向法院退缴全部违法所得。



法院审理


法院经审理认为,被告人刘某为谋取非法利益,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,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。在量刑情节方面,刘某曾因犯罪被判处刑罚,此次犯罪系累犯,依法应当从重处罚;同时,其冒充人民警察实施招摇撞骗,依法亦应从重处罚。


综合考量其犯罪事实、性质、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,法院最终以招摇撞骗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。该判决已生效。



案例说法


招摇撞骗罪保护法益是国家机关公信力,入罪无财物数额门槛,实施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行为即构成本罪。人民警察肩负维护社会治安、保护群众安全的法定职责,在群众心中具备特殊的执法公信力,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,社会危害性重于冒充一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,依法从重处罚。本案被告人正是利用社会大众对人民警察的天然信任与朴素崇敬,打造虚假“可靠人设”,编造“保密工作”“因公失联”等故事,辅以多角色轮番扮演等等进行招摇撞骗,致使被害人深陷情感与认知的双重迷局。法律对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始终保持高压严惩态势,以身试法终将自食其果,罪责难逃。


案例提醒:婚恋交友,理性为先,莫让“身份光环”遮蔽双眼。面对借钱转账、应急缴费等资金请求,务必多方核实、冷静甄别,始终保持高度警惕,切莫因共情心软冲动转账。一旦察觉异常,及时固定聊天记录、转账凭证等证据,第一时间报警求助,切实守护自身人身与财产安全。



法条链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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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


第二百七十九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
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,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。





转载于公众号: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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